公元774年(唐大历九年)三月,时任湖州刺史的颜真卿在朋友潘述家的“竹山堂”中与部属李萼、陆羽、释皎然、陆士修、韦介等人聚会饮宴,席间吟诗,每人依次各作两句,相联成篇,是为《竹山堂连句》。后传为颜氏书录,时颜氏66岁。
此书原装裱形式是整幅,后割裱成册,几近百衲,章法已破。颜氏书法一般都是横画细,竖画粗,雄强博大,气势磅礴,楷书墨迹首推《自书告身》,清雄严谨。而此书横、竖用笔毫无变化,无粗细之别,千篇一律,拘滞平板……然而册后米友仁奉宋高宗命跋尾两行,却是绍兴御府故物,可知此册裁减最迟不晚于绍兴时,但非颜氏墨迹。至于是唐人还是宋人的临本目前说法不一。